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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買愛巢卻變互告!「借名登記」如何避免房財兩失?

2023-09-04

考量到貸款問題,情侶或家人買房時,多會採借名登記,以條件好的一方,做為房子的所有權人,卻也可能因此造成爭議。Pexels by RDNE Stock project

記者 / 黃健誠

「你可以拿到比較好的貸款條件,不如房子就買你的名字吧!」這是小美熱戀時,對情人小帥說的話,當時他們決定共同出資買房。沒想到,幾年後兩人情變,卻因為當時以小帥的名字「借名登記」,導致兩人分手後,因房子產權爆發衝突,還告上法院。

也一起繳房貸的小美,感慨自己根本就是「房財兩失」。類似的案例在生活中層出不窮,如何避免「借名登記」帶來的風險?

「聯名登記」寫明持有比例,避免分產爭議

如果不考量貸款問題,而採「聯名登記」,將房子共同登記在兩人名下,就可避免糾紛的產生。

因為依據民法第819條第2項規定「共有物之處分、變更、及設定負擔,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」;也就是說,若要賣掉聯名登記的不動產,必須要所有人都同意的情況下,才可以進行處置。

此外,共同持有房產的聯名登記,還可註記雙方各自的出資比例,一旦感情生變或離婚,就可依此比例來做分配。

借名買房前先「預告登記」,2點保權益

那為何借名登記的情況還是層出不窮?其實,申辦房貸時,每個人的信用狀況不同,取得的房貸條件也會不同。因此,情侶或家人買房時,多會採取借名登記,以條件好的一方,做為房子的所有權人。

如果要避免未來分手後,所產生的爭產糾紛,21世紀不動產企研室襄理董家菱建議,最好申請預告登記,在產權登記時,特別加上註記,對於雙方權益都能有所保障。

所謂「預告登記」是指,在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產權登記時,可另外註記他人對土地建物權利變更、附條件或期限的請求權;也就是說,限制被借名人對於土地建物更動的權利。

除此之外,若要借名登記,也要記得做到兩點以自保:

1. 簽訂能證明借名關係的文件:例如借名人與被借名人雙方,應簽訂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;或是任何可證明雙方有借名關係的文件。

2. 保留單據:繳納貸款稅金、水電費繳納單等單據,都必須完整保存,以便日後發生法律糾紛時,可做為共同持有房產的證據。


若要借名登記,應記得簽訂能證明借名關係的文件並保留單據,未來若發生爭執才能自保。freepik

情侶買房要注意!婚前婚後買,結局大不同

董家菱也提醒,情侶採借名登記購屋後,要是順利步入婚姻結為夫妻,由於是在婚前購買的房產,因此登記在一方名下即屬個人財產,就算日後離婚,也不受夫妻法定財產制約。

因此,婚前財產將不列入離婚財產分配,但如果婚前購房費用是由雙方共同支付,就可能面臨上述「借名登記」而衍生的分產爭議。也就是,名下沒有房子的那一方,即使幫忙分擔房款,仍有「房財兩失」的風險。

值得留意的是,若在婚後才購置房產,一般屬於夫妻法定財產制的婚後財產。因此,婚後置產不論是登記在個人名下或聯名登記,對於離異後的財產分配影響較小。  

董家菱也提到,情侶在買房時,其實與一般夫妻買房過程無異。主要仍需與另一半依經濟狀況,討論可負擔房價範圍,選擇雙方都適合的房屋位置,以及選擇符合雙方經濟狀況、最適當的貸款方案與還款方式。不論結不結婚,「共買愛巢」還是要事先適當規劃,做好分手與分產的準備,以避免未來財務風險與法律爭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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